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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医院第三方药品物流配送项目的比价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阅读次数:88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对互联网医院第三方药品物流配送项目遴选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要求:

1.可承接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药品配送业务,普通药品、冷藏冷冻药品均可配送;

2.建立完整质量管理制度、配送SOP操作规程;

3.制定车辆故障、制冷失效、途中温度超标、药品破损遗失、患者拒收的应急处置预案;

4.冷链药品:自有冷藏车、保温箱;全部完成验证(空载、满载、极端环境保温、开门作业验证);测温终端计量校准证书有效;温度记录仪具备超限报警、实时上传、数据不可篡改功能;

5.具备WMS仓储管理系统、TMS运输管理系统,支持与互联网医院系统接口免费对接,全程温度记录留存,满足药监追溯要求;

6.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不得泄露患者处方、身份、病情资料。

7.配送费用采取收货现场到付模式;

8.药品独立包装,设置一次性防拆封签,封签一旦拆开无法复原,包装上应有药品配送提示标识。送达必须交付患者本人或者经确认的代收人,做好签收记录,严禁随意放置快递柜。冷藏冷冻药品原则禁止投入快递柜,必须当面签收;

9.药品于仓储、运输、末端配送全过程发生破损、遗失、错发、污染、变质等不良事件、质量事故和纠纷投诉,均由物流公司全权负责处置,负责药品回收召回、患者赔付;

10.异常处理:取件时发现非寄递药品或地址错误及不详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医院对接人员;配送时发现异常的如电话无人接听、地址不详无法上门派送的第一时间反馈到对接人处,不得私自处理药品。

二、报价要求:

1.江浙沪地区药品配送

配送药品

占比

最高限价(元)

首重(1kg)(单位:元)

续重(元/kg)

首重*占比

送达时间

常温药品

80%

7.92




每天至少上门取件2次,上午至少取件一次,下午取件最迟次日12:00前配送。

冷藏药品

20%

12




综合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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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城市常温药品、冷藏药品配送及其他增值服务价格按照物流公司官网公示价格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内容;

2.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接受委托储运、运输药品(含冷藏冷冻药品);

3.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冷藏货运);

4.具有专业互联网医院快递物流合作经验(提供至少3家三甲医院的合作合同)。

四、比价方案:

采用现场比价排序方式,一轮报价,各报价单位须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品牌授权(如有需提供)、项目报价(一次性报价),如投标人不是公司法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用文件袋密封包装送至指定地点。

五、比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比价时间:投标文件请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10:00前送达总务处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送达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二楼总务处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特殊情况说明: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公开询价采购,由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有两家及以上,则现场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仅有2家的,则现场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仅有1家的,则现场进行谈价,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