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库房办公用品备用配送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9阅读次数: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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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库房办公用品备用配送商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行政库房办公用品备用配送商
(二)招标编号:[2019]ZW-44号
(三)项目概况:我院位于江苏省镇江市解放路438号,日门诊量5000人次左右,目前开放病床1500张,在院职工2200人。拟对行政库房办公用品备用配送商进行招标,本项目是医院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缺货、紧急临时采购等)情况下,招选备用配送商。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相关内容的资质要求。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相关经营内容)复印件加盖红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作为备用配送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二)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小于3家的,招标人不发放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失败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质审查时间:2019年9月26日9:00—10:00。 (请投标单位提前15分钟到达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2、资质地点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总务科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审核通过的需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整。
5、本项目不接受函审。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
六、资格预审公告的解释
本公告由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解释。
七、联系方法
江苏省镇江市解放路438号,邮编:212001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科: 陶老师 0511-85023987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采招办: 邱老师 0511-8082033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行政库房办公用品备用配送商
(二)招标编号:[2019]ZW-44号
(三)项目概况:我院位于江苏省镇江市解放路438号,日门诊量5000人次左右,目前开放病床1500张,在院职工2200人。拟对行政库房办公用品备用配送商进行招标,本项目是医院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缺货、紧急临时采购等)情况下,招选备用配送商。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相关内容的资质要求。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相关经营内容)复印件加盖红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作为备用配送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若由于年审、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供原件,则必须提供发证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以上各条件为本次资审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本次资格审核的不合格。
(二)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小于3家的,招标人不发放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失败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质审查时间:2019年9月26日9:00—10:00。 (请投标单位提前15分钟到达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2、资质地点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总务科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审核通过的需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整。
5、本项目不接受函审。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
六、资格预审公告的解释
本公告由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解释。
七、联系方法
江苏省镇江市解放路438号,邮编:212001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科: 陶老师 0511-85023987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采招办: 邱老师 0511-80820337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2019年9月19日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