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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3楼电动玻璃门项目招标延期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19-01-15阅读次数:517

一、工程名称:内科3楼电动玻璃门项目。

:工程内容: 内科3楼电动玻璃门,含门禁系统。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活动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建筑或装饰资质。

3、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投标文件必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书;

2)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带原件备查);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能说明投标人经营成果、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内容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服务承诺:准确的阐述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

4)现场必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施工及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投标单位须考虑现场保护及现场环境的影响等。

5)施工工期20日历天。

6)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交纳报名及资料费200元,投标保证金(现金:500元),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服务费。(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人拒绝在我单位既往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以书面通报为准。

四、做品及技术要求:

    无框电动感应门1樘(含门禁系统1套)。材料:钢化玻璃厚12mm,拉丝不锈钢厚1.2mm,电机品牌史盾、欧蓝德、艾玛。

五、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总价(打包)报价,包含图纸及说明范围内装修改造、脚手架搭设、垃圾清运、人工费用、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作品要求等计算出合理的施工费用。工程主材、辅材的规格型号、施工工艺、品牌等均应满足招标作品要求,并在投标清单中注明和明确。作品要求及技术要求附后。

2、工程量计算依据:按最新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3、报价单中的各项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请各投标单位到现场勘察后根据招标内容及要求自行计算工作量。本工程以总价招标,一揽子包死,结算时及标内内容所含工作量不作调整。若投标单位未考虑周全或对投标书的误解而造成漏项等少计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中计取,而不再增加。施工中如与实际不符或需增减内容,以甲方变更盖章为准,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4、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付10%,施工结束经院方验收合格后付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总价的90%,质保期满付清余款。

六、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准备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2、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标记,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19124日上午9:00,过期按自动弃标处理。

七、评标、开标及合同的签订:

1、本次招标采取即投即开办法,开标时间:2019124日上午9点。

2、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在没有明显漏项、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并综合考虑质量、服务、信誉、业绩等的前提下,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

3、评标结束后,由相关会议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签发《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

4、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以经济合同为依据。

5、授予合同变更项目、规格、数量等权力。

7、中标单位应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单位签定经济合同,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质保金不予退回。

8、合同签约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科

八、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九、售后服务: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期为壹年,质保期内非用户单位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免费负责调换、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投标方在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内容,投标方应无条件提供和执行。

2、其他优惠条件:自报

3、未尽事项以及上述条款需修改,待中标后双方签定合同时协商解决。

4、现场勘察与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51185023987,联系人:陶工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