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招标管理-招标公告

门诊与内科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2阅读次数:2024

一、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是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内科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门诊楼建筑面积38000m²,内科楼建筑面积14000m²,工程地点:镇江市解放路438号。

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投标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

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a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备查)

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c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评估和专业培训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上岗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备查)

d近两年医院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施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合同两份(复印件加盖红章并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院方不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4、投标文件必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括以下材料)

4-1投标书;

4-2施工方案(包括人员、工期、投入的设备、安全措施、质量检测、施工程序);

4-3服务承诺:准确的阐述投标人对本次投标活动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总体技术要求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必须符合或高于卫生部《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及国家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三 招标工作内容及要求

门诊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设备、材料基本数据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新风空调机组

71

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及现场勘查核定设备材料数量,进行核价,投标文件一旦提交,合同总价则不再调整.

2

卡式四面出风风机盘管

35

3

高静压风机盘管

458

4

明装风机盘管

7

5

各类风口

941

6

风管面积

M2

8810

内科 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设备、材料基本数据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新风空调机组

4

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及现场勘查核定设备材料数量,进行核价,投标文件一旦提交,合同总价则不再调整.

2

卡式四面出风风机盘管

33

3

高静压风机盘管

301

5

各类风口

556

6

风管面积

M2

3416

 

3.1.清洗范围和内容

  1)通风系统:新风送风、回风管道、静压箱等的清洗、消毒、检测;

  2)新风机组:金属翅片、风机蜗轮、蜗壳、箱体、接水盘等清洗、消毒、检测及接水盘疏通;

  3)风机盘管:过滤网、金属翅片、接水盘、叶轮、回风箱、送/回风口等清洗、消毒、检测及接水盘疏通;

3.2施工要求

 1)施工工具及清洗材料:招标方仅提供水源、电源及施工工程中的协调管理工作,清洗设备、登高工具、安全防护工具等由施工方提供,所有的清洗材料有施工方提供,清洗剂及清洗用品应采用无毒、无害、腐蚀性小的清洗材料,投标方须在投标时做详细说明。

 2)安全施工:医院是公共场所,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伤害等事故有中标方负责。

 3)文明施工:医院吊顶以上各种专业管道较多,中标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教育,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应与招标方多沟通,严禁野蛮施工,避免对所清洗设备或其它设备造成损坏,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所清洗设备或其它设备造成损坏的有中标方负责;另外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与病员、医护人员多沟通,科学合理的确定清洗时间,严禁在清洗过程中与病员、医护人员发生争吵,若发生争吵,造成病员或病区投诉的,视情节扣5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

1)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价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费用,保证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

3)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合格为准)付清尾款。

五、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准备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2、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标记,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处,采用即投即开的方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17525日上午9.00,过期按自动弃标处理。

六、开标评标及合同的签订

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满足参数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2、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虽密封,但骑缝处无显著标志,或有明显拆封现象。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未经法定代理人或其代理人签署。

4)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3、评标结束后,由招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4、投标时需缴纳标书费200元。不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或资格审核通过但未列入潜在投标人,上述报名费均不退还。

5、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5%

6、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依据。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授予合同变更数量的权力。

8、中标单位应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9、合同签约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处。

10、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愿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518日前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科设备部查看图纸并现场勘察,以便核准后报总价。

投标及现场勘察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185026753

 

七、其他事项

1、对买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卖方在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内容,投标方应无条件提供。

2、其他优惠条件:自报

3、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分歧,按照国家招投标办法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到买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20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