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资产捐赠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0阅读次数: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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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5〕77号)以及《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10月拟接受捐赠的资产预评估情况公示,如对拟接受捐赠的资产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28日前与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1-85030718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