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实施资产处置情况汇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资〔2012〕26号)等文件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由国采办牵头,协同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集中实施处置历史遗留待处置设备物资,现将实施处置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的范围
1.2017年8月7日党政联席会议已批准但仍未实施处置的专用设备资产。
2.2019年6月17日院长办公会批准的待处置专用设备资产。
3.其他还未通过院长办公会批示的待处置资产(电子废弃物需交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处理,故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内)。
二、实施处置流程
1.多部门开展协调会制定流程职责。6月10日由国采办牵头,组织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审计科、纪委召开资产处置协调会,针对处置中的实施流程、职责进行协调分工,会中确立本次资产处置工作小组,由国资办何云、宋杨、王烜;器械科邱莹、万疆;信息科宋军;总务科周勇组成,孙兰芬老师负责总协调。
2.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待处置资产申请。由器械科、总务科提出处置申请,拟定待处置设备清单,特殊情况附情况说明,并提供2017年党政联席会议批文及实际已报废但未实施处置的设备物资情况说明、2019年院长办公会批文等材料。
3.物资回收公司招标。采招办根据院领导批准后的处置申请发布招标公告、资产评估等招标流程,遴选完成中标公司后,实地查看现场,对待处置资产进行估价。
4.实施处置。资产处置工作小组人员与物资回收中标公司一起现场详细清点待处置资产,并做好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形成汇总处置实物清单。
5.编制《处置实施情况汇报》。由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详细处置清单交由国采办,编制处置实施情况最终报告,由国采办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6.账目核销。经院长办公会审核过后,国采办按规定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待省教育厅通过备案后,交由财务科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三、物资回收公司招标情况
7月4日开始招标,29家公司参与报名,筛选后6家投标报价,最终中标单位为:淮安润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实际处置情况说明
7月15至17日进行实地盘点并实施处置,现场配备保安一名全程摄像。盘点结果共计处置资产478套/件,其中:实际处置通用设备共计47套/件,实际处置专用设备共计431套/件,详细实施处置的资产请参见《实施处置资产详细清单》。
附件:实施处置资产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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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