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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9阅读次数:79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创建于1936年,前身是江苏省立医政学院附属医院,至今已有89年的历史。医院是江苏省卫健委直管医院、全市唯一的省属高校直属附属医院、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医疗、教学、科研、公益等任务。为更好地发挥国家级住培基地作用,为社会培养更多合格的临床医师,现决定开展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招生,遵循公开公平、专业均衡、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实际培训容量进行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本次招生的培训对象包括社会化学员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两类。

2.社会化学员是指经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生,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生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向培训基地申请委托培养,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生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招生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要求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第一学历为临床(或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进入培训前需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6)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7)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已结业或中断)不可再次报名。

2.社会化学员其他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3.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其他条件

(1)为委托单位2025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为委托单位2025年之前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申请培训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招聘岗位确定;

(3)委托单位同意该住院医师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培期间取得医师资格后,执业注册时可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院。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序号

培训专业

拟招生人数

毕业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1

全科

20(外单位委培)

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

本科及以上

紧缺专业

2

儿科

2(外单位委培)

临床医学或儿科学

本科及以上

紧缺专业

3

妇产科

4(含1名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本科及以上

紧缺专业

4

麻醉科

2(含1名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

紧缺专业

5

急诊科

4(含1名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及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紧缺专业

6

临床病理科

2(含1名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病理学

本科及以上

紧缺专业

7

内科

4(外单位委培)

临床医学或内科学

本科及以上


8

神经内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神经病学

本科及以上


9

外科

3(外单位委培)

临床医学或外科学

本科及以上


10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1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2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3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4

骨科

4(含1名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5

眼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眼科学

本科及以上


16

耳鼻咽喉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耳鼻咽喉科学

本科及以上


17

口腔全科

14(含8名社会化学员)

口腔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8

放射肿瘤科

2(含1名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肿瘤学及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19

检验医学科

1(社会化学员)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相关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20

放射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21

超声医学科

2(含1名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22

核医学科

1(社会化学员)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2025社会化/委托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计划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加入2025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规培招录QQ群(QQ群号为791872543),并将报名材料PDF扫描件按下列要求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

2.报名时间:

社会化招录学员:即日起至6月28日

外单位委培学员:即日起至8月15日

3.报名咨询地点:江大附院住培办(综合楼5楼)

4.报名咨询电话:0511-81881326、81881076

5.报名联系人:邓老师、鲍老师

(二)报名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报名学员需将以下材料原件PDF扫描件按顺序打包,并以“姓名+报考规培专业”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培办邮箱(jdfyzpb@sina.com),我院将对以上材料逐一审查,如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将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招录考试。

1.社会化学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PDF扫描件:

(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

(5)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6)获奖证书原件;

(7)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

(8)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9)报考者在选择报考专业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勾选是否服从调剂,并明确一个调剂专业。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培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学员个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PDF扫描件:

(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信息采集表》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公章)(附件2);

(2)《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公章)(附件3);

(3)入职体检报告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

(7)就业单位与学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8)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

四、招录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招录考试(视报名情况将分批次组织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群通知。

1.笔试:考察报考学员对医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百分制)

2.技能测试:考察报考学员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百分制)

3.心理测试

笔试、技能结束后,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考察报考学员综合素质,如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百分制) 

5.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5% +技能成绩×35%+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及录取

1.招录考试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按培训专业岗位拟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委托培养学员自行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2.医院住培办在招生计划剩余名额内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沟通、考核与调剂。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妇产科、临床病理科等紧缺专业。

六、其他事项

1.进入培训后,按省卫健委要求,学员需与规培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间,本科学历符合条件的学员可自愿参加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但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或脱产科研或人事招聘考试,否则按恶意退培处理。

2.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相关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3.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培训结束时,需参加结业理论全国统考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委托培养学员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

5.被录取的住院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相关手续,进入住培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医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培训基地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规培相关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社会化招录学员

1.社会化招录学员作为医院(暨住培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3年),其每月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等,由我院人事处参照医院同等条件职工发放。此外,根据年度考核发放年终绩效奖励。人事档案由医院对应的人才档案管理机构管理。

2.绩效工资由住培办考核后发放,标准如下:

(1)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学员:本科2650元/月,硕士2750元/月,博士2850元/月。

(2)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执业注册的学员:增加500元/月,即本科3150元/月,硕士3250元/月,博士3350元/月。

3.工会福利:餐费补贴300元/月、生日蛋糕卡400元/年、每年1次体检、其他节假日福利参照医院职工发放。

4.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病理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500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5.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集体宿舍。

6.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短袖、长袖各2件)。

7.社会化学员如按期结业取得规培合格证,可在本院招聘时择优推荐。

(二)委托培训学员

1.委托培训学员的薪酬待遇标准由就业单位自行制定并发放。就业单位承担委托培训学员在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

2.规培期间绩效工资由住培办考核后发放,标准如下:

(1)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学员:本科2650元/月,硕士2750元/月,博士2850元/月。

(2)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执业注册的学员:增加200元/月,即本科2850元/月,硕士2950元/月,博士3050元/月。

3.紧缺专业补助:报考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并被录取的学员,可额外享受紧缺专业补助500元/月。(紧缺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卫健委每年发布的住培学员招录文件为准)。

4.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集体宿舍、免收水电费。

5.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短袖、长袖各2件)。

八、招生工作监督

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026765

附件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住培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