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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复印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5-01-21阅读次数:2555

一、工作时间地点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7:30

门诊一楼综合服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

二、出院复印病历时间

出院结算后,普通病历7个工作日、死亡病历15个工作日可以复印相关住院病历资料。

三、复印病历需要携带的材料

1、成年患者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驾驶证、军官证、护照等。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时,需提供患者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未成年患者

申请人为未成年患者监护人时,需提供:①患者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两者户口必须在一起);②监护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申请人为未成年患者监护人的代理人时,需提供:①患者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两者户口必须在一起);②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③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两者户口必须在一起)。

3、死亡患者病历复印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时,需提供:①患者死亡证明;②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③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时,需提供:①患者死亡证明;②死亡患者法定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③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④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法定继承人授权委托书。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公安、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复印病历资料,需提供:①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③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5、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需提供:①保险合同复印件;②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③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病历复印范围

患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需要复印住院病历,常见的需要住院病历的情况包括:医保、保险报销、司法诉讼、看病复诊、自留备份等,请患者确定住院病历复印内容,再前往窗口办理。

五、复印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案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问题的通知》《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规定,医疗机构应患方自愿要求为其复印病历资料的,按A3纸0.4元/张,A4纸0.3元/张收取复印费。

                     2025年1月20日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病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