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收集处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我院近期拟对未污染输液瓶(袋)收集处理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处 江老师:0511-80909845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二楼总务处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未污染输液瓶(袋)收集项目是将医院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进行集中,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卫计委、江苏省卫计委有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品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未污染输液瓶(袋)收集
三、报价单格式及服务要求
1.报价单格式:
回收物品名称 | 回收物品收购报价 |
未污染输液瓶(袋) | 至少2200元/吨 |
2.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免费向医院提供回收专用袋及回收记录卡,医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进行集中,清点数量,装入回收专用袋,填写回收记录卡、造册等级建档,投标单位需指定专人定时上门回收,并在回收记录卡签字交接。
(2)投标单位需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四、商务和服务需求
序号 | 商务和服务项目 | 重要性 | 商务和服务要求 |
1 | 服务期 | 三年 | |
2 | 服务标准 |
★ | 回收时效性: 根据院方的时间要求,投标单位应及时将收集好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运走,如投标单位不及时运走(超过24小时),严重影响院方医疗业务正常运行的,超时三次直接终止合同并予处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 | 交接流程: 回收时需与医院指定人员共同清点数量,核对回收记录卡信息,双方签字确认。交接单一式3联,字迹清晰,分单位、部门留存。若清点数量与记录不符,须在24小时内重新核对并补正。 | ||
★ | 运输管理: | ||
★ | 合规处置: | ||
★ | 追溯管理 | ||
3 | 验收标准 | 见附件1(回收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 |
4 | 付款方式 | 1. 中标单位完成当月工作,经医院考评合格后,在次月继续履行合同。 2.服务期内,经双方协商,每月月末为截止日,双方按交接单对账,核对无误后打印结算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中标单位每月按数量乘以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
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详细说明回收流程、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含1名专职主管)、车辆及设备配置(如专用回收袋、称重工具等)。
(2)环保承诺:提供环保部门认可的处置协议或环评报告,承诺回收物品100%合法处置。
(二)协议期内,若因投标方原因导致回收中断,院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应急处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三)投标方须遵守医院消防安全及院感管理规定,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让。
五、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外,院方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单位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单位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医用废输液瓶(袋)回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报告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