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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全院化粪池清理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8阅读次数:125

我院近期拟对全院化粪池清理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4年04月08日-2024年04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处 王老师:0511-80909845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二楼总务处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4年04月08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全院化粪池共26处(行政1号楼1处、行政3号楼1处、门诊4处、内科楼3处、外科楼3处、肿瘤楼2处、东吴路2号2处、医技楼2处、图教楼1处、母婴楼2处、老门诊5处),另母婴楼二楼、生殖中心、肿瘤楼北侧四处下水管道及窨井需每月疏通一次,拟在本次项目中合并招标。

2、立项依据:根据办通字(2024)45号院长办公室通知。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次全院化粪池清理项目预算为14.08万/年。合同期拟2年,总预算为28.16万元。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

工作界面及范围为全院26只化粪池、母婴楼二楼、生殖中心、肿瘤楼北侧四处下水管道、窨井及母婴楼周围5个窨井的清理。

 

四、商务和服务需求

序号

商务和服务项目

重要性

商务和服务要求

1

服务期


2年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内容;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

 

3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负责的条件


1.以下文本构成本合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4)【镇江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甲方提出的其他质量要求。

3.质量负责的条件。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1)未经甲方许可;

(2)违反安全规定;

(3)承诺但不执行;

(4)拒不履行义务;

(5)未按规定填写甲方各种工作表格及工作图片;

(6)未按国家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4

项目服务及验收要求

 


1.甲方工作指令通常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10分钟内做出电话响应,并承诺1小时内到达现场展开工作;

(1)外派工作人员应能代表乙方完全承担其义务;

(2)乙方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应自行准备密封专用车、工具、防护用品,并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甲方应为乙方协调工作时间、工作现场作业面;

2.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作安全,但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安全要求做出相应的安排;

3.每年对所有化粪池内的沉淀物、漂浮物用密封专用车至少清理两次,母婴楼二楼、生殖中心、肿瘤楼北侧四处下水管道、窨井每月疏通清理一次,对门诊放射科天井化粪池、母婴楼周围的5个窨井每月清理两次。对于使用频率高的化粪池不定时(接我院分管人员通知)或按月度做全面清理;

4.乙方进场前,提供化粪池清理工作流程图及质量验收标准给甲方;

5.乙方清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或工作失误而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清理作业时间在晚上7点以后进行,清理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警示设施,有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化粪池清理工作区域,化粪池井盖打开后工作人员不离开现场。清理人员在清理化粪池时,严禁吸烟等使用明火行为。每次作业完毕后,乙方盖好化粪池井盖,并将作业现场的地面及周边环境清理干净;

7.乙方在清理过程中,不得损坏化粪池内外原有设施(井盖需完好,作业面地面、绿化无损坏)及医院其他设施。如有损坏、如地面破损、绿环破损等,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设施重建、或支付更换的费用;

8.乙方承诺将化粪池内的沉淀物(粪便污水)放入密封专用车外运(保证施工现场和外运路段的整洁卫生)。清理完毕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的污渍,确保周边环境的卫生安全;

9.乙方承诺所抽吸化粪池污水,必须按政府环保部门要求规范排放,不得偷排,随清随运。乙方违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改进或返工。乙方引起投诉时,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11.乙方工作人员在清理化粪池后,应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如实填报化粪池清理登记表(包括清理时间、清理地点、清理人员联系电话等),由乙方清理人员和甲方分管人员确认签字;

12.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时穿统一制式的工作服、佩戴统一工作卡,做到衣冠整齐,文明施工,如工作中服务态度差,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无礼争执,经调查核实,扣除50-100元/人/次,并对当事人道歉;

13.乙方提供每只化粪池清理前后相片(清理前后池内的状况)及工作人员清理时的工作状况(备注:拍照时需在院方分管人员监督下进行);

14.验收方法:

(1)取样工具(竹竿、白布带等)由乙方提供。将竹竿缠白布,放置化粪池底部后,抽取竹竿,显示污水位置;

(2)清理工作完毕后,甲乙双方同一地点再次取样,进行对比,记录相关资料。如化粪池清理后水面无漂浮物,抽取污水及淤泥都有明显的变化,均视为清理合格,双方验收鉴定报告单。如抽取的样本,发现化粪池的底部仍存在沉积物(如粪便、污水、泥沙、淤泥等),则为不合格,乙方返工处理。

 

5

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安全事故与招标单位无关。

6

付款方式


 

经考核、验收合格,合同款每季度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