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对“医闹”说不,省政协委员建议:将其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发布时间:2021-01-28阅读次数: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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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安莹 / 文 顾闻 / 摄)近年来,医闹事件不时发生。如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医护?1 月 28 日,江苏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小组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陈吉祥建议,将 " 医闹 " 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2020 年 12 月底,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该办法将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相关领域的省级政府规章。办法对医护职业权益保障、执业环境保障、涉医失信行为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信用惩戒制度并构建惩戒机制闭环。
陈吉祥表示,上海市在全国首先将信用惩戒机制引入涉医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值得全国其他省市借鉴。
对此,陈吉祥建议江苏制定省级法规,一旦有人实施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首先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如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等,再给予其信用评估方面的惩戒处罚,如限制担任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高消费、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等。
在陈吉祥看来,省内应建立惩戒信息定期通报机制,相关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情况,反馈至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同步推送医疗卫生机构,提醒医疗卫生机构提前预防。
2020 年 12 月底,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该办法将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相关领域的省级政府规章。办法对医护职业权益保障、执业环境保障、涉医失信行为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信用惩戒制度并构建惩戒机制闭环。
陈吉祥表示,上海市在全国首先将信用惩戒机制引入涉医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值得全国其他省市借鉴。
对此,陈吉祥建议江苏制定省级法规,一旦有人实施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首先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如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等,再给予其信用评估方面的惩戒处罚,如限制担任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高消费、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等。
在陈吉祥看来,省内应建立惩戒信息定期通报机制,相关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情况,反馈至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同步推送医疗卫生机构,提醒医疗卫生机构提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