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物价局 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经皮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测定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阅读次数: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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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价医〔2015〕152号
镇江市物价局 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经皮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测定价格的通知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新增完善2008年上半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08〕209号)文件规定和你院的申请,参考成本调查报告,结合我市医改实际,经研究,现核定你院开展的“经皮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测定”试行价格为140元/次,试行期为一年。请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试行期间,具有相关资质的其它医疗机构开展相同服务项目,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试行期满后需重新制定价格,请做好成本资料收集和测算工作,提前两个月申请制定正式价格。
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4日起执行。
市物价局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