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内科楼、外科楼玻璃窗及玻璃幕墙清洗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2 阅读:819 次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内科楼、外科楼玻璃窗及玻璃幕墙清洗工程已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相关经费自筹并已落实,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门诊楼、内科楼、外科楼玻璃窗及玻璃幕墙清洗,共计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左右(具体面积由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察)。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门诊楼、内科楼和外科楼的玻璃窗及玻璃幕墙清洗,共计表面积约1万平方米。清洗范围包括玻璃窗及玻璃幕墙。
三、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清洗工程施工资质,具备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施工经验。施工人员必须要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不少于10人);
以上资质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三)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企业信誉良好者优先。应提供2016年以来3万以上外墙清洗合同2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四)该项目采用即投即开方式,并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四、清洗的质量要求:
1、清洗所用洗涤剂应为中性洗涤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国内一线品牌,不得具有腐蚀性。
2、工程量: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实际面积以各投标单位实地踏勘为准。
3、清洗工期:接到招标方进场施工通知后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价的5%扣除误工费。
4、质量要求:清洗后的外墙清洁光亮,外墙保温板无腐蚀无损坏、玻璃幕墙无水渍、钢结构表面无灰尘。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过时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并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与投标单位交报名费2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开标后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转为投标服务费并不退还。报名费均不退还。
(三)、标书内容及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包括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书、施工人员高空作业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缺一项,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原件备查)。
3、报价单。按每栋楼分别报总价。本报价为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税务及施工等所涉费用)。请各投标单位认真核对工作量,自行组织踏勘。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工期的承诺书。
5、施工方案,包括所用清洗剂的品牌成份等。
6、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投标资料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11月8日9:00之前,逾时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科。
(六)现场踏勘及投标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511—85023987。
六、中标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总责。如有玻璃窗和玻璃幕墙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和赔偿。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有关保险由中标单位自行办理。
七、开标及评分标准
1、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2、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3、授予招标方拆标的权利,即投标方可能只有部分楼栋中标。
4、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书面承诺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中标单位应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单位交纳投标服务费并签定经济合同,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合同签约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总务科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