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2 阅读:324

为进一步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和《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卫财务〔2025〕19号)的文件要求及医院相关规定,现将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一、什么是住院预交金

根据文件精神,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住院患者类别分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自费,依据不同类型分别制定住院预交金标准。选取医院上一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病种作为主要病种,根据患者病种诊断、治疗方式、医保政策等因素,按不高于本院同病种前3年同一参保类型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确定该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未纳入住院预交金标准的病种由临床科室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预交金金额。

三、预交金收取频次及补交条件

临床科室结合患者患病病种、治疗进展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可分次让患者缴纳住院预交金,原则上多次收取总额不能超过住院预交金收费标准上限。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其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超过住院预交金标准,临床科室可向患者补收预交金。但住院预交金收取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患者所患相关病种预交金标准的累计金额。经患者知情同意,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的,医院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四、特殊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危重患者及贫困人群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适用“先诊疗后付费”原则,可免收住院预交金。

五、缴纳方式

线下缴纳:入出院中心或急诊收费窗口缴纳,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线上缴纳:通过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小程序,选择“住院服务”中的“预交金充值”进行缴纳。

六、注意事项

1.预交金余额不足时,需及时补缴,以免影响后续治疗。

2.患者出院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若涉及退费,住院预交金将原路退回。原则上,在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和住院预交金清算工作。

3.现金退款时,本人无法到现场,需提供代办人及患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详见附表,医院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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