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心内科DSA项目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6 阅读:1510 次
江苏声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我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中标后弃标,其行为符合《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试行)》中“第五条--(二)合同管理环节--1”之条款:“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医院签订合同”,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办法(试行)》中“第九条--(二)”要求,将该公司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三年内拒绝其参加医院采购活动,惩罚期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8年9月15日止。考虑到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因此同时委托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将该公司失信行为上报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