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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2-02-07阅读次数:2527

苯酚,又称石炭酸、羟基苯,是最简单的酚类有机物,一种弱酸。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晶体,有毒,有腐蚀性,常温下微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液;当温度高于65℃时,能跟水以任意比例互溶;暴露在空气中呈粉红色。

苯酚及其化合物所引起的病理变化主要取决于其浓度。被污染的饮水中的苯酚是低浓度的,被人体吸收后,肝脏组织的解毒功能将使其失去大部分毒性,并随尿排出。可能会造成慢性中毒,如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头痛等神经症状,以及食欲不振、吞咽困难、呕吐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这种慢性中毒,经治疗后一般不会留下后遗症。饮水中的苯酚加氯消毒后会产生使人厌恶的异味,也会引起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等。

美国国家环保局(EPA)制定的关于酚的标准指出,在苯酚的浓度超过2.56毫克/升时,会对淡水水生生物产生慢性毒性。3.5毫克/升苯酚含量是该类化合物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最低浓度;当苯酚含量低于2毫克/升时,长期饮用也是安全的。

美国毒物和疾病登记局在“酚类毒理学概况”中指出:饮水中的苯酚可迅速吸收,引起消化道症状,但不致癌。人个体急性中毒基准计量(BMD)按100外扩计算,为1毫克/公斤体重/天。按成人60公斤体重计算,要造成急性中毒需要吸收60毫克苯酚,我市自来水中受到苯酚污染的水体,检测出苯酚含量在0.001-0.132毫克/升之间,按照上述最高检出量计算,要吸收60毫克苯酚,需要每天饮用461升水(922斤水)。

所以,在每天正常饮用量下,我市饮用水中苯酚的含量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最多使水产生异味。

(由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