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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污染的紧急处理

发布时间:2013-06-25阅读次数:4379

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严格防止污染发生,如因工作不慎或其他意外原因造成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现场去污,如污染地面或台面,应先用吸水纸吸干,再用清水仔细清洗。如仍有较高放射性,应标志污染范围,以防扩散。并以屏蔽覆盖,标明放射性核素名称,污染日期,以等待衰变。

2.体表去污,身体表面污染时,应迅速用流水冲洗,勿使污染面扩大。

3.器具去污,用清水和洗衣粉交替刷洗,或用超声波洗涤起器去污。

4.污染严重应及时封闭污染现场并上报科主任,必要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